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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milan官方网站中的不可邮寄物品 危险物质 - 易燃液体 |
危险物质 - 易燃液体
- 包含固体物质(指油漆、清漆、清漆和其他材料)的液体、液体混合物以及溶液或悬浮液,在密闭容器测试温度不高于 605 摄氏度(141 华氏度)、敞口容器测试温度不高于 656 摄氏度(150 华氏度)时产生易燃蒸气但按其危险性质分类为其他危险物质的易燃液体不包括在内。上述温度一般称为“闪点”。
- 在 (1) 中提到的液体中,闪点超过 35 摄氏度(95 华氏度)的液体不必被视为易燃液体,前提是
- 即使使用3中提到的物质可燃性测试方法,它们也不会燃烧;
- 根据 ISO 2592,它们的燃烧点超过 100 摄氏度(212 华氏度);或
- 它们是可混溶的溶液,含水量超过 90%(重量)。
- 所有液体如果要在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温度下运输,则必须被视为易燃液体。
- 在高温下运输并在尽可能高的温度(运输过程中可能会暴露于其中)甚至更低的温度下产生易燃蒸气的物质也必须被视为易燃液体
- 示例:苯、汽油、酒精、易燃溶剂和合成清洁剂、易燃油漆、易燃清漆、剥离剂和稀释剂





